空心磚墻砌筑工藝
發(fā)布時間: 2019-8-16
本工藝標準適用于一般工業(yè)與民用建筑粘土空心磚墻砌筑工程。
2.1 材料及主要機具:
2.1.1 空心磚、實心磚:品種、規(guī)格、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,規(guī)格應一致。有出廠證明、試驗報告單。
2.1.2 水泥:一般用325號礦渣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,有出廠證明、復試報告。
2.1.3 砂:宜用中砂,過5mm孔徑篩子,配制M5以下砂漿,砂含泥量不超過10%,M5及其以上砂漿,砂的含泥量不超過5%,并不含草根等雜物。
2.1.4 摻合料:選用石灰膏、粉煤灰、磨細生石灰粉等。生石灰熟化時不得少于7d.
2.1.5 水:用自來水或不含有害物質(zhì)的潔凈水。
2.1.6 其它材料:拉結(jié)鋼筋、預埋件、木磚等,提前做好防腐處理。
2.1.7 主要機具:備有攪拌機、翻斗車、磅秤、吊斗、磚籠、手推車、膠皮管、篩子、鐵鍬、半截灰桶、噴水壺、托線板、線墜、水平尺、小白線、磚夾子、大鏟、瓦刀、刨錛、工具袋等。
2.2 作業(yè)條件:
2.2.1 主體分部中承重結(jié)構已施工完畢,已經(jīng)有關部門驗收。
2.2.2 彈出軸線、墻邊線、門窗洞口線,經(jīng)復核,辦理預檢手續(xù)。
2.2.3 立皮數(shù)桿:宜用30mm×40mm木料制作,皮數(shù)桿上注明門窗洞口、木磚、拉結(jié)筋、圈梁、過梁的尺寸標高。皮數(shù)桿間距15~20mm,轉(zhuǎn)角處均應設立,一般距墻皮或墻角50mm為宜。皮數(shù)桿應垂直、牢固、標高一致,經(jīng)復核,辦理預檢手續(xù)。
2.2.4 根據(jù)最下面第一皮磚的標高,拉通線檢查,如水平灰縫厚度超過20mm,用細石混凝土找平,不得用砂漿找平或砍磚包合子找干。
2.2.5 常溫天氣在砌筑前一天將磚澆水濕潤,冬期施工應清除表面冰霜。
2.2.6 砂漿配合比經(jīng)試驗室確定,準備好砂漿試模。
3 操作工藝
3.1 工藝流程:
拌制砂漿
↓
施工準備 → 排磚撂底 → 砌空心磚墻 → 驗評
3.2 砌筑前,基礎墻或樓面清掃干凈,灑水濕潤。
3.3 根據(jù)設計圖紙各部位尺寸,排磚撂底,使組砌方法合理,便于操作。
3.4 拌制砂漿:
3.4.1 砂漿配合比應用重量比,計量精度為,水泥±2%,砂及摻合料±5%.
3.4.2 宜用機械攪拌,投料順序為砂→水泥→摻合料→水,攪拌時間不少于1.5min.
3.4.3 砂漿應隨拌隨用,水泥或水泥混合砂漿一般在拌合后3~4h內(nèi)用完,嚴禁用過夜砂漿。
3.4.4 每一樓層或250m3砌體的各種強度等級的砂漿,每臺攪拌機至少應作一組試塊(每組6塊),砂漿材料、配合比變動時,還應制作試塊。
3.5 砌空心磚墻體:
3.5.1 組砌方法應正確,上、下錯縫,交接處咬槎搭砌,掉角嚴重的空心磚不宜使用。
3.5.2 水平灰縫不宜大于15mm,應砂漿飽滿,平直道順,立縫用砂漿填實。
3.5.3 空心磚墻在地面或樓面上先砌三皮實心磚,空心磚墻砌至梁或樓板下,用實心磚斜砌擠緊,并用砂漿填實。
3.5.4 空心磚墻按設計要求設置構造柱、圈梁、過梁或現(xiàn)澆混凝土帶。
3.5.5 各種預留洞、預埋件等,應按設計要求設置,避免后剔鑿。
3.5.6 空心磚墻門窗框兩側(cè)用實心磚砌筑,每邊不少于24cm .
3.5.7 轉(zhuǎn)角及交接處同時砌筑,不得留直槎,斜槎高不大于1.2m.
3.5.8 拉通線砌筑時,隨砌、隨吊、隨靠,保證墻體垂直、平整,不允許砸磚修墻。
3.6 冬雨期施工:
3.6.1 冬期砂漿宜用普通硅酸鹽水泥拌制,砂子不得含凍塊。
3.6.2 空心磚表面粉塵、霜雪應清除干凈,磚不宜澆水,適當增大砂漿稠度。
3.6.3 采用摻鹽砂漿,其摻鹽量、材料加熱溫度應按冬施工方案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砂漿使用溫度不應低于+5℃。拉結(jié)筋、預埋件要做好防腐處理。
4.1 保證項目:
4.1.1 空心磚的品種、規(guī)格、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,有出廠合格證、試驗報告。
4.1.2 砂漿品種必須符合設計要求,強度必須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4.1.2.1 同品種、同強度等級砂漿各組試塊平均強度不小于fm,k.
4.1.2.2 任意一組試塊強度不小于0.75fm,k.
4.1.3 空心磚砌體水平灰縫砂漿飽滿,立縫填塞密實。
4.1.4 轉(zhuǎn)角處嚴禁留直槎,其它部位應留斜槎。
4.2 基本項目:
4.2.1 上下磚錯縫,每間(處)2皮磚通縫不超過3處。
4.2.2 接槎處砂漿密實,縫磚平直,接槎處水平灰縫小于5mm或有透亮缺陷不超過5個。
4.2.3 拉結(jié)筋、構造柱、現(xiàn)澆鋼筋混凝土帶均符合設計要求。
4.2.4 預埋木磚、預埋件符合規(guī)定。
4.3 允許偏差項目,見表(略)。
5.1 暖衛(wèi)、電氣管線及預埋件應注意保護,防止碰撞損壞。
5.2 預埋的拉結(jié)筋應加強保護,不得踩倒、彎折。
5.3 手推車應平穩(wěn)行駛,防止碰撞墻體。
5.4 空心磚墻上不得放腳手架排水,防止發(fā)生事故。
6.1 砂漿強度不夠:注意不使用過期水泥,計量要準確,保證攪拌時間,砂漿試塊的制作、養(yǎng)護、試壓應符合規(guī)定。
6.2 墻體頂面不平直:砌到頂部時不好使線,墻體容易里出外進,應在梁底或板底彈出墻邊線,認真按線砌筑,以保證墻體頂部平直通順。
6.3 門窗框兩側(cè)漏砌實心磚:門窗兩側(cè)砌實心磚,便于埋設木磚或鐵件,固定門窗框,并安放混凝土過梁。
6.4 空心磚墻后剔鑿:預留孔洞、預埋件應準備預留、預埋。防止后剔鑿,以免影響質(zhì)量。
6.5 拉結(jié)筋不合磚行:混凝土墻、柱內(nèi)預埋拉結(jié)筋經(jīng)常不能與磚行灰縫吻合,應預先計算磚行模數(shù)、位置、標高控制準確,不應將拉結(jié)筋彎折使用。
6.6 預埋在墻、柱內(nèi)的拉結(jié)筋任意彎折、切斷:應注意保護,不允許任意彎折或切斷。
本工藝標準應具備以下質(zhì)量記錄:
7.1 材料(空心磚、實心磚、水泥、砂、鋼筋等)的出廠合格證、試驗報告。
7.2 砂漿試塊試驗報告。
7.3 分項工程質(zhì)量檢驗評定。
7.4 隱檢、預檢記錄。
7.5 冬期施工記錄。
7.6 設計變更及洽商記錄。
7.7 其它技術文件。